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协议约定被告负有履行批准程序等义务而被告未履行,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因被告原因造成协议无效或者撤销,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原告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未生效。 行政协议约定被告负有履行批准程序等义务而被告未履行,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 行政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当事人因行政协议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判决折价补偿。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行政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