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多长时间才判刑一次 |
释义 | 盗窃罪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判刑一般需要四个月。审判阶段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盗窃金额在一千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市可根据经济和社会情况确定执行标准。对于盗窃罪,数额不同,判刑和罚金也不同。 法律分析 1、盗窃罪逮捕到判刑一般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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