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目前来讲还是不能够在异地药店买药。 这个异地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省内,一种是省外。 1、那么在省内完全可以通过医保卡来进行买药。因为省内它有部分药店实现了各个城市之间的一个联网。所以说,省内的使用,在指定的药店,基本上都是可以进行买药的; 2、如果说是跨省区的买药的话,那么这个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就不能够使用。这种情况下只能够回到自己的退休所在地,或者是自己参保所在地进行买药。对于自己来讲确实有很多的不便利,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实现全国通用医保卡的一个目标。所以说个人医保卡账户当中的余额是不能够正常使用的; 3、异地买药,虽然说不能够有效的实现,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跨地区就医结算,这个功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论你在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个地区,那么你只要是在本地完成医疗保险的备案,在指定的地区指定的医疗机构,都是可以正常的看病就医产生报销的,所以说跨地区就医结算,也为我们在异地生活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医疗保险补交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当地的医保中心来进行办理。 综上所述,医保卡不可以,医保卡只能在市内买药,社保卡可以在省内买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