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丈夫杀害妻子的是否会丧失继承权 |
释义 | 相关规定,以下4种情况下,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1)蓄意杀害被继承人(绝对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继承权); (3)有过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不丧失继承权;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丧失继承权。 一、精神病人伤人怎么办 精神病人伤人处理如下: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丧失继承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继承人有下列情况的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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