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被扶养人有:配偶、兄姐、弟妹。只有同辈之间的照顾才属于扶养,长辈对晚辈的照顾是抚养,晚辈对长辈的照顾是赡养。如果孩子的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没有抚养能力,而成年的兄姐有扶养能力,那此时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弟妹就是被扶养人。 一、儿子去世了孙子有义务赡养奶奶吗 儿子去世了孙子有义务赡养奶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保护老人重要的法律措施。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经济上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在生活上精神上以及在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 二、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年老无子女的人有赡养义务吗 我国的法律根据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辈份、年龄等不同情况,将扶养分为抚养(针对未成年晚辈而言)、赡养(对老年人长辈而言)、扶养(对同辈人而言)。因此,对年老、无子女的人,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所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 但是由兄弟姐妹承担扶养义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扶养人是由兄弟姐妹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被扶养人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被扶养人必须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三、父母去世后兄姐是否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权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兄姐承担抚养的条件:兄姐有负担能力、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弟妹为未成年人。 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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