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漏了共同债务人可以再起诉吗 |
释义 | 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如果其中一名当事人未参加诉讼,则导致该诉讼无效。如果遗漏了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为当事人。遗漏必须共同诉讼当事人的表现形式是未将其在裁判文书上列为当事人。 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在形式上虽为案外人,但其实质上是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法院就应裁定再审。但如果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对未参加诉讼有过错,应根据其过错承担责任。另外,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已经提出执行异议的,则按照执行异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共同债务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债权人可以起诉全部债务人,也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甚至一个债务人进行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二、一审遗漏了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遗漏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共同债务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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