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然人有权通过订立遗产的方式处分个人合法的财产,是个人意志的表达,也是个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的行使。遗嘱签订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合法的情况下,遗嘱人死亡,遗嘱就生效了。继承法明确规定,立遗嘱人个人可以修改遗嘱。那么立遗嘱人去世后,配偶无权修改死者的遗嘱。那么如果是夫妻共同订立的遗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修改遗嘱,特别是在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更改的情况下修改,其法律效力在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为避免引起将来不必要的继承权纠纷,造成亲人之间反目,修改共同遗嘱应慎之又慎。如果遗嘱中已强调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遗嘱,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否定这一共同行为。同时,如果一方已去世,其所有的财产已发生了继承的法律效力。另一方对那部分财产的分配更无权作出修改。由于共同遗嘱涉及的问题和争议很多,建议还是不要修改为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