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房子抵押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采取保全等司法措施的房产,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因此,抵押权也是不可以转让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 一、房子要还完贷款才能买吗 房子并不是必须还完贷款,第三人才能购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自建房买卖法律认不认可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使有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在认定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上,法院也不会适用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而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三、股东表决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法律对于股东表决权的转让上的规定是表决权是不可转让的。表决权属于每个股东都具有的人身权利,因此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股东只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需要在公司存续期间内,才可以进行表决权让渡或者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因此一般情况下表决权都是不可以转让的,而表决权的行使是看股东出资情况的,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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