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激励性年金实施方案》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劳社部令第20号)和山西省的有关法规,为增强本企业凝聚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三条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结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