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
释义 |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依照国家规定应当申报而隐瞒不报,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要件是: (1)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秘密的管理活动和国家的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侦察、探听、搜集等方法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刺探国家秘密,为境外收买情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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