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孩子的接触权是否会受到经济能力的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对于孩子的接触权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都有权获得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控制权。然而,如果一方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则可能对另一方的接触权造成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能力并不是限制父母对孩子接触权的唯一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控制权原则上由双方共同行使,如有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由一方行使或者由一方主要行使,另一方协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千零八十三条:监护人有权请求与被监护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建立或者维持关系,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要求对方先履行或者请求限制对方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坚持公正,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各种不正当干涉。 以上为本人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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