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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能写居住权吗
释义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公民在生前都可以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置,订立遗嘱,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但是,在遗嘱中书写居住权依据目前的法律却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原因是我国《物权法》并不承认居住权为用益物权,依据物权法定原则,此项居住权并不能对抗继承人。而且司法实践中对居住权的承认与否,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所以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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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18: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