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
释义 | 房屋质量问题找以下部门投诉: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找开发商协商。 3、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工程质量有问题应该向找哪个部门投诉 工程质量有问题应该找建设部投诉。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二、业主户内漏水谁承担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3、房屋的漏水问题在房屋质量保证书里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给业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年限,如果没有过保修期,物业公司必须承担急时联系房地产公司进行急时的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物业公司有承担的可能。 4、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房地产开发商就不会对此做出保修,但物业管理公司无可避免的是要承担协助业主解决漏水问题的义务,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业主联系专业的防水补漏公司来为业主服务,但费用方面的问题,业主自主与其公司协商。 5、房屋漏水分几种原因:先确定漏水部位,根据不同的漏水部位,会有不同的质保期。质保期内,而且业主并未破坏防水层,费用由开发商以及施工队承担。如果超过质保期,顶层漏水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用维修基金维护。毗邻部位由物业公司协调毗邻部位相关业主解决。物业公司尽到的只是通知、协调的义务,并不承担维修费用。 三、房子未装修漏水谁的责任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1、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房主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房主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房屋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房主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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