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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规划条件变更 通报同级监察部门
释义
    法律分析:规划条件变更的法定程序是: (一)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内容和依据;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或者主要报刊公示,必要时组织听证;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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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