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预约合同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有什么风险 1、当下楼价上涨,买家如想防止卖家毁约不卖,可交足额定金或约定高额违约金,提高违约成本。但定金或违约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为避免交楼前业主存在拖欠费用等现象,你需要签一份交房保证金协议,约定从定金中扣除一万元左右的保证金。在查验家具、电器完好,水电、物管等费用缴清,钥匙交接完毕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3、卖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监管未拿到手为由毁约卖楼,所以预约买卖合同中应注明“交由第三方监管即视为卖方收讫”。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应对 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及应对方法如下: 1、二手房交易定金引起的纠纷,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其定金,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 2、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二手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引起的纠纷;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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