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 2、按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失业的成因: 1、自愿失业: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而未被雇用而造成的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劳动人口主观不愿意就业而造成的。 2、非自愿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 3、摩擦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而造成的短期、局部的失业。 4、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造成的。 5、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波动所造成的。 6、技术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先进技术代替人力,以及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而造成的失业。 7、季节性失业:由于气候状况有规律的变化对生产、消费产生影响引起的失业。 造成长期失业的原因如下: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十年间上升近10个百分点。 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其他经济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另外,随着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上形成的富余人员问题将要逐步得到解决,多年来积淀的大量冗员进入社会竞争就业岗位将成为必然趋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