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是否可以没收犯罪所得作为刑罚? |
释义 | 关于根据规定没收财产是刑罚吗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没收财产是刑罚吗? 是刑罚,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 《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一审判决没收财产是否可以上诉? 可以上诉,上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三、刑罚的类型有哪些?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刑罚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的目的不同。 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和危害社会,具有程序上的保障意义;而刑罚则是对已被法院宣判有罪的犯罪分子的惩罚、教育和改造。 2、适用的对象不同。 强制措施适用于未被人民法院确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刑罚只能适用于经人民法院审判确定为有罪的人。 3、有权适用的机关不同。 在五种强制措施中,除了拘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适用之外,其他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适用;而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 适用强制措施的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而适用刑罚则以《刑法》为依据。 5、适用的时间不同。 强制措施适用于自刑事诉讼开始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前的全过程;而刑罚则在人民法院作出确定判决之后适用。 6、稳定性不同。 强制措施适用之后,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或撤销;而刑罚一经作出,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改变。 虽然没收财产是刑罚,但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犯罪行为,法律中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法院才能依法作出相关的判决。并且没收财产不一定是没收全部的财产,也可以没收部分财产,对没收财产的判罚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相关内容: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 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制裁。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 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根据我的经验,我认为可以使用以下解决办法来处理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综述,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制裁,不是经济制裁,朋友们要清楚两者的区别。如果被没收财产时一定要注意没收的是个人的财产,向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些是不会被没收的。如果没收全部财产也得注意要保留罪犯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执行此刑法时要具体问具体处理。 根据规定判拘役缓刑是刑罚吗 1、拘役缓刑是刑事处罚,拘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而宣告缓刑的前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确定无疑的刑事处罚,缓刑不过是刑罚的执行方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没收财产是没收全部的吗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刑罚有以下两种执行方式,分别是: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能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1、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没收财产是强制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2、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吗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没收财产是强制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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