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两份欠条内容完全相同,当然没有问题,双方各持一份,可以方便查看和遵守。只是,如果还了钱,借款人必须注意要收回出借人手里的那份欠条。可以是两份都是当场写的,只是一式写了2份,两份都是原件。也可以一方拿原件、另一方拿复印件,但复印件没有双方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的,一般到法院不承认。其实,只要出借人手里有的是原件就可以了。欠款人手里的欠条只是自己查看归还日期及归还方式时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