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贷款人的义务如下: 1、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2、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借款人的义务如下: 1、提供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一、网上高利借贷是否违法 网上高利借贷违法,理由如下: 1、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 3、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超过年利率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民与公民、公民与企业、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有什么后果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