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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还享受原工伤待遇吗
释义
    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在收监执行期间,按规定属于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劳动者在单位打架受伤,构成工伤吗
    劳动者在单位打架受伤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三、工伤私了是不是可以反悔
    工伤私了可以反悔的情形:
    1、私了协议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
    2、工伤职工对自己能够获得的赔偿认识不够;
    3、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在收监执行期间,按规定属于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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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