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失业金中间断档可以累计年限。在不同地区的,劳动者需要办理转移手续进行累计,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