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后过继给长辈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成年后过继一般没有继承权。过继时已成年,生活能够自立,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过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一、可以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吗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只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不能通过公证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二、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 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父母没有抚养过继子女、继子女也没有赡养过继父母。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1)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由继父母给付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认定继父母尽了抚养义务,彼此形成抚养关系。 (2)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抚养费用主要由生父母承担,但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照顾与抚育,认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三、孩子过继后是否属于收养? 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立嗣,又叫过继,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 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收养。首先,立嗣者可以有子女,而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其次,只有同族的男子才能被立嗣,而在收养关系中,无论是否同族、无论男女,都可以被收养;再次,男子被立嗣后,在法律上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而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了。 “嗣子”与“父母”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如果形成,那么“嗣子”相当于养子,其和“父母”的抚育、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与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一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实施之后,构成事实收养的立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过继三方一致同意;二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以父母子女相称,并解除了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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