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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材料和条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1、从事个体经济活动或为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员工;2、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3、自谋职业的员工。二、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被个体户雇用的,须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雇主证明;4、在内地企业就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5、自谋职业的员工,出示与之发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等;6、首次参保人员,须提供调令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7、在建设银行开户的个人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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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