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抵押不动产吗 |
释义 | 不动产可以办理抵押,抵押是指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人保证将来对抵押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如何处理抵押不动产证明纠纷? 处理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纠纷的办法:虽然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如果成立并生效的,抵押人应按抵押合同的约定,履行抵押担保义务。当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上的担保义务时,抵押人应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来承担责任。 二、购房合同能做担保吗? 购房合同不可以做担保。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房权证,房权证可以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仅有购房合同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所有权,但按揭贷款买房的可以向银行提供购房合同进行按揭贷款,同时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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