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不公如何维权? |
释义 | 劳动仲裁员不作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报,如有裁决偏私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公平可申请撤销,如证据确凿可构成渎职罪。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渎职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工作人员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国家与人民利益受损行为。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独立构成该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共犯。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员不作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报,如果该劳动仲裁员已经做出了裁决,你有证据表明他徇私枉法,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就会构成渎职罪。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这些人才能独立构成渎职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该种罪的共犯,不可能独立构成该罪。这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结语 如果劳动仲裁员的裁决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你可以提供证据并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只有这些人才能独立构成该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该罪的共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裁决涉及以下情形: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渎职罪是一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公正性的信任,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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