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苏省南通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工伤赔偿分为一到十级,是按照相关的等级进行划分。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计算出劳动者工伤最终赔偿的金额。 一、工伤赔偿金额怎么算 工伤赔偿金额是: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决定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离职赔偿标准 工伤离职赔偿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需要按照法定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来进行准确计算,计算出最终的答案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尤其是工伤职工和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工伤纠纷拟定了很多相应的解决办法。例如:仲裁申请调解、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都可以得到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五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费率浮动办法。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