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浦区工伤应该怎么认定 |
释义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怎么办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意思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 1.请人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2.社保部门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哪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具体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的时候工伤认定不及时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时,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无正当理由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 3、职工一方也超时的,一般不得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依法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认定工伤后再怎么办 认定工伤之后,员工等待治疗完毕或者伤情稳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治疗完毕后不需要鉴定伤残者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已经下达者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下达后如果有伤残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认定书怎么申请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某某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7、事故调查材料: A、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B、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C、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D、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E、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F、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职工工伤认定的报审程序外、须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监督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处理事故证明。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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