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退休去世能有哪些补偿 |
释义 | 未退休职工去世可以领取的补偿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抚恤金按供养亲属人数支付,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另外,职工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 一、山东企业退休职工丧葬抚恤标准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为1000元定额,一次性抚恤金在山东省统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0个月山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此外山东省还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国家工伤赔偿标准有多少 工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1个月的本人工资;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 临时雇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用人单位如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死亡职工的工资为基础,配偶每月按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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