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如何办 |
释义 | 1、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 2、50年的土地使用证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业、仓储、综合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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