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多长时间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三十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任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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