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不出席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庭不出席的如果是原告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不出庭的是被告,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到庭的,则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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