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他。 一、劳动合同法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区别有:一、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1、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 (1)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赔偿金的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的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6、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无过失性辞退。 三、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问题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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