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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者留下遗嘱,但领取养老金存在争议,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死亡后养老金领取具体流程如下:1、可以领取自己交的那些钱和利息,也就是个人帐户部分。2、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3、退休前死亡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既没有了。4、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退休后死亡的,除了可以退个人帐户部分外,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养老保险手册,去户口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我没有结婚无子女,立遗嘱死后遗赠给他人。遗嘱怎么写?
    遗嘱人没有写遗嘱,财产分配的方式是: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再是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好,我丈夫肝癌晚期,我们一起照顾他六年了。因为生病,我们没有申请结婚证。现在我病危了。他想把遗嘱留给我,死后唯一的丧葬费和养老金留给我。遗嘱可以继承吗?遗嘱可以继承吗?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都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好,我爷爷奶奶去世了,房子写遗嘱给我也公平了。土地使用证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
    一、老人去世土地证名字怎么改1、老人去世土地证名字怎么改,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是农村,老人子女到村委会变更就可以,但子女必须是本村户籍;(2)如果是城市土地证,办理住房继承过户后,凭老人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办理的新的房产证,继承协议到土地局办理更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土地证丢失怎么补办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补办。
    你好!我丈夫肝癌晚期,我们一起照顾他6年了。因为生病,他没有申请结婚证。现在他病危了。他想把遗嘱留给我,死后唯一的丧葬费和养老金留给我。遗嘱能继承吗?遗嘱能继承吗?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都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父亲5岁时去世了。我母亲后来再婚,留下了一栋农村建筑。我祖父给我写了遗嘱。我需要公证还是证明最后的房子是我的手续?
    法律分析:(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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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9: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