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释义
    欠条签字者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见证人只证明合同存在,无需连带责任。担保人需承担完全或不完全的连带责任。条据通常手写,由欠/借/收者签字,但有时债权人/出借人/送人代签。1. 欠条上签字的并非都具有连带责任。
    2. 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需证明借贷合同确实存在,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或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或不完全的连带责任。
    3. 条据通常是手写的,作为一种快速、方便的确认方式。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包括欠者、借者和收者的签章。但实际情况中也有由债权人、出借人或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或收者签字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7: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