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勤人员是什么意思
释义
    工勤人员”是指“工人”和“勤杂人员”的通称,也可以特指具有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前它与企业的工人是相同的,因为不是在企业所以不直接称为“工人”而称为“工勤”,它与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是相对应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的档案由当地人事局管理或者在人事局备案的人员。
    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遵纪,积极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应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管理岗位的工作;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可以放宽到具有中专、中技、高中学历;
    5、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综上所述,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一般为工人身份,但各地执行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性质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这里指的是拥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政府系统,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程序进行转岗聘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2: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