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减少成本,节约开支,便于管理工程等一些好处,然而,因为分包者缺乏应有的资质而使得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不断。给工程带来了麻烦甚至是延误了工期,不能按照合同准时的完成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无效情形如下: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违法分包行为; 3、将建设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建筑公司能接劳务活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劳务公司申请的资质不再有等级之分,只要获得资质就能承接工程,虽然劳务公司不再有资质等级的要求,但是个人是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劳务分包的,除非农民建房这类简易、零星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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