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行政诉讼中的出庭费用由谁承担一直是争议不断的问题。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如果行政机关败诉或者裁决作出后被改变的,由行政机关负担当事人的必要支出;如果当事人败诉或者撤诉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这就意味着,如果行政机关败诉或者裁决作出后被改变的情况下,出庭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当事人败诉或者撤诉,则出庭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对行政机关败诉或者裁决作出后被改变的, 所涉当事人的必要支出,由行政机关负担;当事人撤诉或者败诉的,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