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民众有权利拒绝记者的拍摄。但一旦民众中的某人是某一事件的肇事者,成为广大民众的关注聚点时,某人就有被要求拍摄,不能随意拒绝记者的拍摄。 法律依据: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努力到一线、到现场采访核实,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1.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2.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记者的真名;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导向关,不刊播违背科学精神、伦理道德、生活常识的内容;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5.坚持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导向要求、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