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借款合同仅有公章合法么 |
释义 | 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 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6、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7、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二、电子版借款合同有效吗 这一疑问在我国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一些其他的文件、单证等相关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好使用电子签名活着使用数据电文,这在我们生活中也是常用的,不能因为合同采用的方式不太一样,采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就否定了其本身具有的法律效力,忽略其权威性。而且在《电子签名法》中还着重强调,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是盖章,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分彼此。 因此《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肯定了符合条件的电子签名是附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效力的,那么,对于电子版的借款合同只要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具备和纸质版相同的法律效力,不能只局限于个人想法,想当然的认为,没有自己手写签名就不合法、不合规,其实它也是有效的,并且具有同等的价值,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我们应该尊崇的。 《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