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工亡补助金和生活费。其中,工伤补助金包括工伤医疗期内工资的100%、工伤医疗期后至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前12个月内工资的80%、伤残等级工伤医疗期后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工资的60%至100%、死亡的月平均工资或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60%至100%等。 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工资损失补偿金额的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同时,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劳动报酬等金额的,应当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强度大小、工作条件优劣等具体情况为依据进行合理计算。 因此,工伤工资损失补偿金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计算,没有明确的上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2.《劳动合同法》 3.《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