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使用暴力或者是胁迫等各种各样的方法催讨债务的行为。 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法来催收债款。 如果行为人催收的是合法债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并且在催收过程当中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不合法的行为,则构不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对受害人的侵害十分轻微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并且催收非法债务罪也是一样的,即便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双方存在债务纠纷的,一般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置的,如果是高利贷所产生的一些债务就属于非法债务,催收这类型的债务的话,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的,所以情况需要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章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章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章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