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续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租户和房东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支付周期、维修和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续约一般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续租支付周期、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租赁合同续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租赁双方姓名和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续租支付周期、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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