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有出借条之类的债权债务关系 |
释义 | 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看,借条属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就借条自身看,一般表现形式为单纯的纸张,其本身的财产价值微乎其微,单从借条自身财产价值看,抢劫借条一般不会构成抢劫罪。 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虽然不是财产本身,但它可以表明借贷合同的存在,其意义在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在纠纷发生后它将起到证据的作用。 行为人暴力强迫他人出具了借条,只是为以后取得财产准备了条件,虽然采取了暴力手段,但行为人并没有当场取得财产,当强迫被害人所出具借条的数额较大时,其行为应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如果行为人取得借条后,欲将借条体现的财产性权利变成财产,向他人索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或者既遂。 一、借条和欠条差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差别如下: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法律后果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隐匿借条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逼人写借条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看借条中所写数额是多少,如果所写的数额较大,就可能会涉嫌犯罪,如果数额没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就属于民法上的胁迫行为,被迫写借条的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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