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分配,如果生前有约定的,应按照生前双方的约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个人财产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约定的,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再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剩余的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