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媳妇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
释义 | 儿媳没有法律上的赡养公婆义务。这种义务法律上只存在于儿女对父母方面。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之类的民事赡养契约的,则契约当事人之间有合同上的义务。 一、女方有义务照顾男方父母吗 女方没有义务照顾男方父母,情况如下: 1、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2、儿媳作为子女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儿子死了媳妇是否有义务要赡养老人 儿子死了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赡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此儿媳没有法律上赡养老人的义务,只有子女才有法律上赡养自己父亲母亲的义务。儿媳不赡养公婆的,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不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并且承担法律责任。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三、儿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儿媳对男方父母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与公婆之间有遗赠抚养协议的除外。且儿媳对男方赡养父母具有一定的协助义务,不得阻碍男方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公婆有权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停止侵害相关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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