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是否能获得双份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能获得双份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的项目: 1、重复赔偿项目(不能双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误工费(工伤里面称为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兼得项目(双赔):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专属项目(双赔):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抚慰金;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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