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条例》规定,被征地者有权协商补偿,但不得拒绝征地。如果被征地者拒不签署补偿合同,征地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支付补偿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公正、合理、及时的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制度,但必须有法律规定,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并给予合理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国家的土地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收人应当依法取得被征收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