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是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聚众斗殴罪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方面,聚众斗殴罪只处罚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 2、客观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犯罪对象一般不具体。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是组织、规划、指挥或积极参与聚众斗殴。 二、寻衅滋事无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无伤具体会被判多少年,主要还是要看就寻衅滋事造成的后果,以及各个被告人在寻衅滋事时起到的作用,这些都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满足什么条件即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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