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需要有见证人的遗嘱 |
释义 |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对于那些采取合法的方式积累了财产,且需要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来约定自己死后财产归属的情形,在订立遗嘱之前,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了解与一下自己可以选择的订立遗嘱的方式。 一、如何订立遗嘱才有效 订立有效的遗嘱方法: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1、是否需要立遗嘱。 2、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3、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5、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选择遗嘱的形式。 7、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 8、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二、对个人财产可以选择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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