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期间,律师会见是被告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但是,在会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诸如拒绝会见、限制会见时间等问题,此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被拘留、逮捕、羁押期间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进行辩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因此,被告人有权要求律师会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予以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在被拘留、逮捕、羁押期间,有权会见辩护人,接受辩护人的会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保证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协助辩护人进行辩护。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干涉、阻挠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 |